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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扇业主耳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2023-04-18 10:10:03

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疫情期间,小区严格防控疫情,对进入小区的业主租客测温亮码戴口罩,大部分业主和租客都比较配合防控工作,还说我们保安辛苦了,一天24小时不停的查看登记防控疫情,对我们的工作比较认可,只有个别的业主特别是大爷大妈不配合,
物业经理扇业主耳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疫情期间,小区严格防控疫情,对进入小区的业主租客测温亮码戴口罩,大部分业主和租客都比较配合防控工作,还说我们保安辛苦了,一天24小时不停的查看登记防控疫情,对我们的工作比较认可,只有个别的业主特别是大爷大妈不配合,

一天早上十点左右,一业主(男的)进入小区没带口罩,不配合测温亮码,被我同事拦下,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温,这位业主说我刚出去买点菜,忘记带口罩了,让我进去,我同事说既然这样我看一下你的健康码在测温,业主说我没手机看不了,我同事说你去菜市场买菜不戴口罩人家让你进去吗,还没有健康码,你是怎么买菜的,你说你去买菜,你买的菜呢,怎么空着手回家了,同事说你不配合情防控不让你进小区,这时业主生气了,说我是杭州佬,本地人,我没事,都是你们外地人把病毒带过来了,要查看健康码,查你们外地人,我们本地人没病毒,

这时我同事也冒火了,疫情期间,我们外地人不让回家,要留杭,上班前工作群里发健康码,行程码,还要测体温,正常了才让上班,不像你们本地人东窜西窜的,不当回事,回来了还不配合疫情检查,今天你不配合检查不让你进小区,业主一听这话瞬间发火了,今天我非要进去,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就准备硬闯小区道闸,我同事赶紧把他拉住,挡在外面,这业主一下把我同事推开,同事也脑子不理智了,上去给业主一记耳光,业主蒙圈了,说保安打人了,门口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这时领班也过来了,赶紧上报领导,业主也报警了,

物业领导收到信赶紧过来了解情况,同事就把事情前后说了一遍,领导说疫情期间人人都要配合,这里有监控,保安不检查要罚款,你们业主也要配合,说我同事不应该跟业主打架,更不应该打耳光,领导让我同事跟业主道歉,我同事不道歉,同事说我为什么道歉,,大家都配合检查,就他不配合,万一他是阳性,我放进去了,小区都确诊了,怎么办,出了事还不是我小小的保安负责吗,这时派出所的来了,了解完情况后把我同事和业主带走录口供去了,下午四点多同事回来了,事说赔业主五千块医药费,还道歉了,不然业主就住医院验伤。领导让我同事先回家休息,第二天,同事来上班,领导开会说,不准跟业主发生冲突,更不能打架斗殴,扣了我同事五分年终奖(七百多),同事突然脑火了,我不检查健康码,你们领导要罚款,我管的严了业主不同意,反正我里外不是人,我想着你们领导会出面解决事情,帮自己的同事,谁知道也是怕着怕那的,还要扣我的年终奖,就会欺负我们保安,同事当天就辞职不干了,也算是一种反抗吧,对此我也想说,同事打业主确实不对,他也付出代价了。也道歉了,物业领导为什么不出面解决一下呢,不解决就算了,早上开会是不是应该鼓励一下同事,就不要扣分了,精神安慰或者口头表扬一下也可以,上来就是扣分罚款,这样的物业领导怎么没一点人情味,该怎么发展下去呢,对此网友们怎么看,到底谁对谁错,欢迎评论留下你的精彩发言,记得关注一下,也是对我的鼓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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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廖主任上门打人事件3名穿制服人员该当何罪?结局挺意外

随着浏阳廖主任上门打人的视频在网络持续传播,相信大家对该事件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视频显示,穿黑色西服的这位廖主任,带着3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进入业主家中,与坐在沙发上的男业主交涉。几番争论过后,廖主任对着男业主大声呵斥并强行拖拽,进而又对着男业主狂扇耳光。听到外面的动静后,女业主带着两个孩子来到客厅,目睹了男业主被打的过程,两个孩子被惊吓大哭不止。

11月30日,湖南省浏阳市委宣传部通报,网传浏阳市荷花街道工作人员在上户沟通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言语冲突并打人的视频,浏阳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涉事人员现已停职,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在前面的几篇文章中将廖主任可能面临的处理做了分析(文章可在我主页查看,敬请关注:湖南浏阳廖主任上门打人最终处理结果会怎样?附法律分析),网友们一致认为,3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很可能是辅警(关于其身份问题也在主页文章中做了分析:浏阳跟随廖主任上门打人的3名穿制服人员身份曝光,是保安吗?),本文中假定其身份就是辅警。

在普通群众的眼中辅警也是警,是具有执法权的国家公职人员,那么在这起案件中,3名辅警扮演了什么角色?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呢,还是仅仅虚张声势,做了廖某打人的违法行为的帮凶?围绕这几个问题,我们逐步展开分析。

一、3名辅警具备执法资格吗?

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但可以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参与执法工作。

二、3名辅警是去执法的吗?

显然不是。首先不具有执法事由,本案中被打业主没有违法行为,在物业群中提出不同意见并不违反任何法律。其次,即使认定被打业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应当按照规定出示相关文件、证件后对业主进行合法传唤。

三、3名辅警不制止廖某打人违法吗?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可见,人民警察在遇到公民人身受到侵犯时具有救助义务。但本案中3名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的身份,所以也不具备制止廖某打人行为的义务,其不制止廖某打人的行为不违法。如果需要制止,则只能以公民身份制止,或者报警待人民警察到场后(此时辅警具有执法身份)协助人民警察执法。

四、3名辅警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前几篇文章中已经分析了廖某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并殴打他人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3名辅警与廖某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廖某是荷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联防等工作,基于工作职责中的领导、管理等关系,可能胁迫3名辅警参与“入户沟通”工作。3名辅警系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中3名辅警涉嫌犯罪,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还应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招聘人员可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刑法理论体系庞大,如要展开论述的话每一个知识点都可能需要长篇大论,加上笔者水平有限,本文仅就3名辅警违法行为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的粗浅分析,如有不妥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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